1)关于卷二作者的话_金丝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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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们把书包里的书都倒出来,然后装了一把菜刀装和四个馒头,兴冲冲的往芭比士多跑。那一天我们心里都怀着雄心壮志,我们要加入归义帮了,从此就能敲诈卖麻辣烫的了,还能天天吃上猪头肉,未来一片光明。

  跑到芭比士多的时候才知道,原来酒吧是只有晚上才会开门的。那里离我家很远,于是我和刘天诚两个在附近的桥洞底下找了个没人的地方,睡了一下午,俩人啃了三个馒头,等到晚上的时候,再一次跑过去。

  但是我们并没有见到叶老虎,据说叶老虎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见着的。但是我们见着了一个叫乌鸦的,听说他是叶老虎手下的小弟,也很厉害。我们找到他的时候,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紧身的背心,露出胳膊和肩膀上一片纹身,看起来特别威风。

  刘天诚吓得躲到我身后,我现在是他大哥,我不能怂。所以我壮着胆子走上去,问他叶老大还收不收小弟。

  乌鸦的身材并不高,但是也比十二岁的我要高出将近一个头。他居高临下地看了我一会儿,然后哈哈大笑起来,指着我们两个大笑,说就这么高的两个小娃娃,也要来当叶老大的小弟,当咱们家是收破烂的么,什么都要?哟,还背着个书包,这么晚了还不滚回家,别等着老师明天叫家长啊哈哈哈哈……

  我被他抢白到说不出话来,吭哧了好一会儿,做出了一件连自己都觉得有点脑抽的举动,我把书包给拉开了,然后从里面掏出了菜刀……

  乌鸦和围在他身边的众人都吓了一跳,没想到我书包里背着的是大菜刀。刘天诚一脸崇拜地看着我,后来我才想起来也许那个时候,他以为我拿刀出来是要砍人了。

  我把菜刀拿出来以后,随即拿出了剩下的最后一个馒头,然后把馒头放到桌子上,一刀切开,递给刘天诚一半,自己三下两天吃掉了另一半。

  我只是忽然觉得饿了而已。

  周围的人都愣住了,过了好几秒钟,忽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声来。

  我瞬间有点懵逼,脸刷的一下就红了。

  乌鸦捂着肚子笑了一会儿,然后走近了几步,拿起我的菜刀看了一会儿,说,叶老大应该是不收小弟了,我倒是可以收。不过,你得拿个投名状来才算数。

  我问,投名状是什么?

  乌鸦拿手指头在菜刀上面弹了一下,说,投名状就是,你去找个人,砍他一刀,这把吃过人血的刀带过来给我看。这个投名状我满意了,就收下你。

  我问,那当你的小弟能算是归义帮的人么?

  乌鸦说,当然算。

  刘天诚不放心,躲在我背后怯生生地问,那能天天吃上猪头肉么?

  乌鸦又笑了好一会儿,然后说,能,不光是猪头肉,红烧肉香辣鸡啤酒鸭水煮鱼通通都能吃上。

  我听见刘天诚在背后咕咚的咽了一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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