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574节 大搜刮 2_二战之我是蒋纬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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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生,就连路边的路灯、电线杆、密如蛛网的电线也都不放过,挖出来带走,剪断了带走,甚至连窨井盖都没有放过。很快,官兵们的“魔掌”越伸越长,把公共场所、公共设施、政府部门里的桌椅板凳、油画、灯具、地毯、电风扇、图书、收藏品、收音机等物也都拆卸一空,全部带走,最后,官兵们开始把“魔掌”伸向了当地居民。城内的各个大街小巷里,到处都是破门而入的南京军官兵,挨家挨户地搜刮,不杀人、不强奸,只抢劫并且要钱不要命,把当地居民的金银首饰和家里所有值钱东西也都带走。城内哭声震天,“凶神恶煞的南京军官兵们犹如入室抢劫的土匪般把居民们的耳环、戒指、项链等物全部强行带走”“空手反抗的当地居民会被枪托砸得头破血流,用武器(菜刀木棍之类的冷兵器)反抗的当地居民则会被子弹打中手脚或被当场射杀”,城里居民的家具家电、郊区居民的家禽家畜,都被南京军搜刮得干干净净。

  对于这个行为,部分南京军军官感到抵触,但卢欣荣等军官强烈支持:“屁话!我们就要走了,弟兄们从国内一路来到这里,死了多少人?流了多少血?不捞得满载而归,怎么对得起自己?我们是征服者,这是我们的权力!况且我们只是要钱要物,又没有要他们的命!已经很客气、很文明了!”

  根据这种思想,“从工厂里的机器到城内家庭主妇的首饰,都是我国财产,都要带走”。在这场大搜刮行动中,南京军各部纷纷强化军纪并颁布相关规定,主要有四点:

  第一,把能带走的物资都带走,遇到反抗,可以伤人或杀人;

  第二,严禁强奸;

  第三,严禁中饱私囊,所有物资都是国家的财产,坚决不允许损公肥私;

  第四,不许破坏。

  关于第三点,是最为重要的,展开行动的南京军官兵不允许把搜集到的实物或金银(卢布肯定不值钱了)收入自己囊中,否则就是损害国家财产的犯罪行为,原则上是“一切归公”,不过,南京军也不会亏待为了国家大肆搜刮、卖力流汗的官兵们,参加行动的官兵们的最终收获都会进行统计清点,折算价值后再按照一定比例进行“提成”作为嘉奖,比如某个连的官兵们把某家工厂拆了个精光,该家工厂的设备总价值一百万美元,该连官兵们会获得百分之一的“提成”奖励,平均下来该连每位官兵都能捞到二三百元法币的奖金,所以,官兵们在赶这事时无不热情高涨、干劲十足。当然,也有极少数利欲熏心的官兵赶出了“夹带私货”之类的事,被查到后,轻者降级或开除出军队,重者坐牢甚至枪毙,总体而言,违反者极少。

  第180师的官兵们在阿斯特拉罕“甩开膀子大干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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