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614章 蠢女人_特战兵王(闪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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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燃文

  他叫江明贵,中国人,不过十多年前就跟随父母移居海外,准确说是跟随父母偷渡去了美国。幼年时的经历,他从不愿意想起,也没向任何人提起过。五年前,为了给患上癌症的母亲筹集医药费,他收了一笔赃款,因此被开除警籍,还蹲了两年大牢。出狱后,他干上了现在的职业。

  不是摄影师,而是职业杀手。

  虽然只当了三年警察,但是干刑警的那一年,让他学到了很多东西,而职业杀手就是反其道而行之。

  三年内,他从一名刚入行的新手,变成了全世界最顶级的职业杀手。

  这就意味着,他的佣金在五百万美元以上。

  虽然他已经很有钱了,但是没有别的追求,让他把杀人赚钱当成了人生目标,似乎赚的钱越多,成就感越大。

  至于怎么花掉赚来的钱,他从没仔细考虑过。

  也许有一天会金盆洗手,靠赚来的钱过日子。只是在那一天到来前,他是一个很有职业道德、也很勤奋的职业杀手。

  此外,他还很节俭。

  这与赚了多少钱没有关系,而是受父母影响,从小就养成的习惯。

  只是在有了钱之后,节俭的方式就不一样了,即该买的东西,他绝对舍得花钱,而不该买的,他连一分钱都不会花。

  不仅是对自己,也是对别人。

  在这个方面,他就有点看不惯什么都想要,却不知道需要什么的李雪梅。

  虽然跟李雪梅走到一起,主要是为了排解寂寞,总比每次都去酒吧现找,或者花钱解决好得多,也是为了掩护这次行动,有人做伴被发现的概率低得多,但是他对李雪梅一直很大方,觉得有点喜欢这个女人。至少在上床之后,她非常温顺,让她做什么都可以,不像那些在酒吧萍水相逢的白领丽人。

  他甚至想过,在完成这次任务之后带李雪梅去美国。

  要知道,像李雪梅这么温顺的女人,在美国简直是凤毛麟角。至少他认识的那些美国女孩里面,没一个能够跟李雪梅相提并论,个个都很有个性,根本不会把他这种“香蕉人”放在眼里。

  翻了个身,发现床上空荡荡的,江明贵醒了过来。

  客厅里没有开灯,而且丢在卫生间里的衣物也不见了,李雪梅已经离开。

  江明贵没有多想,李雪梅有几个跟她一样,在公司里打杂的闺密,以往也偶尔在半夜跑出去鬼混。

  回到卧室,江明贵拣起了丢在地上的衣裤,翻出了放在西装口袋里的钱包。

  虽然从来没有问过,但是江明贵知道,她的收入很低。在认识之前,她穿的衣服与用的化妆品都是廉价货。江明贵早就知道,李雪梅愿意跟着他,其实是看上了他的钱,而不是他的床上技巧。

  这不重要,这个世界上,没有哪个女人不爱钱。

  钱包里的现金没有动。

  江明贵有点惊讶,因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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