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72章 又见夜袭_易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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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刀枪箭矢。

  老阿,你想弄死自己,自己又何尝不想弄死你。

  那里是金山最南端,地势相对要缓和平坦许多,森林也没有那么茂密,翻越要容易得多。自己率领大军从那里掠过,调头北上,过大福河(胡虎儿河),直扑浑河。

  一团火花骤然亮起,刺破了沉沉的夜色。

  夜袭开始了!

  这些部族看上人数远不如南边的女真各部,但是他们善于养马,手里掌握的良马数量,占此前反辽联盟一半以上。

  自己沿袭了真武部屹立漠北百年不倒的做法,又吸收了铁木真、满八旗对游牧民族的约束经验,赏罚分明、恩威并施,再配以完善的组织制度和纪律,在这方面做得很好。

  吴乞买亲自率领大军北上,意图击溃镇恶部。刘镇恶秉承自己的交代,坚决采取游击战术。

  夜色中,无数的火焰,在欢快地跳跃着,发出啪啪的声音,吞噬着一切。山林间的风,似乎受到某种刺激,越发地吹得大。

  从目前自己观察到的情况来看,大难突然临头,金军很明显是各部落各行其是,只想保住自己的性命。

  刘国璋抬头看了看天色,盯着夜空中明朗的星星看了一会,根据几颗亮星的位置,大致判断出,现在应该是四更,正是人困马乏的时候。

  零散的探子侦骑,连同一路上的行旅,都被早早突前,潜行清路的探马队给收拾了。

  这个伏笔好!确实明智!

  草原上的人,吃牛羊内脏都习惯了,相比中原农耕百姓,得夜盲症的少,自然在夜袭中得心应手。

  风助火势,大火越发地猛烈,逐渐地连成一片,如同死神的巨大镰刀,带着轰鸣声,在荒野上来回挥舞,收割着生命。

  对战时,自己常会派出一支轻骑上前去挑衅,总会有一支部落军队,在按捺不住的首领带领下跳出来,追击一番被伏兵全歼。

  马上叫离得最近的镇恶、赤臣带着数千骑兵,在馒头山一带拖住完颜兄弟,自己率领四万主力骑兵,直接南下,穿过黑车子部的牧场,直抵北辽的上京。

  真是月黑风高杀人夜!

  好,你们慌了,对我来说就是好事。

  大迂回包抄,夜袭,这两招自己现在用得是越来越熟练。

  跳跃的火光中,到处看到赤虎骑军穿行其间,挥舞着马刀骑枪,张弓搭箭,纵横驰骋,从火光中跃出,砍下头颅,迅速又消失在黑暗中。

  一支有组织有纪律,又得了大批宋人打造的精良兵甲弓箭,对上松散的部落军队,简直就是降维打击。

  漠北军队,都是各部族临时拼凑在一起,骁勇不缺,最大的问题就是纪律和组织性。根本做不到令行禁止,如臂使指。

  刘国璋头也不回地对身后的旗手卫扈从传令:“发信号弹,各追击部队准备。敌军很快要溃散了,坚决追击,争取歼灭更多的敌人。”

  完颜兄弟的注意力被镇恶和赤臣吸引,全在北边和西边,根本没有注意到东南方向——那是他们从通州出来的来路。

  结果吴乞买马毛没找到一根,还损失了不少人手。

  完颜部被抓住了命脉,气得暴跳如雷。

  阿骨打这才无奈地与北辽装模作样地和谈,好缓口气,找机会弄死自己。

  完颜兄弟带领的金军,也是一样。

  人的惨叫声,牛马的嘶吼声,混杂在一起,仿佛成了大火轰鸣的伴奏。

  现在机会来了。

  “是!”

  三颗红色的信号弹飞上夜空,砰地炸开,比明月还要璀璨。

  完颜阿骨打和吴乞买两兄弟也看到了那三颗信号弹,火红的光,映在他们死灰色的脸上,就像火光照在两条死鱼身上。

  注一:鸭子河:嫩江。混同江:此时指松花江,以及汇入黑龙江后一直到入海的黑龙江下游。为了区别,本书混同江指松花江,黑水指黑龙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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