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十四章 忍冬_玫瑰之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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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靓醒来的时候,天已经亮了,好像是阴天,没看到阳光从窗户透进来。看了看四周,她发现自己还在急诊室,护士在走廊上和人说着话,声音小小的,似乎在谈论怎么过圣诞节。

  她已经退烧了,但身子还软着,没有一点力气,动一动就天旋地转。

  明靓把眼睛又闭了一会儿,想着今天真的上不了班,要给老韦打个电话。她睁开眼睛找寻自己的包包。咦,又看见库伦医生了。

  “你是因为扁桃体发炎引起的高烧,给你打了退烧针,再吃几天药,休息个三五日,应该就没事了。”库伦医生说话了,声音还挺好听。

  明靓点点头,她的嗓子痛得说不出话来。

  “我是尼克。”

  哦,他不叫库伦,不过长得真像,特别是眼睛。

  “你是秃毛吧!”

  明靓无神的双眸倏地一亮,尼克笑了:“你不记得我了?”

  哪里敢不记得,明靓在心里咬牙切齿。

  真是不作不会死。小的时候,她刚到德国,周小亮怕她闷,领着她一家家地去邻居家拜访,最先去的就是隔壁尼克家。尼克养了一条斑点狗,很大,她指着狗狗上面的斑点,说是奶牛。她的意思是像奶牛,尼克以为她不认得,一遍遍地向她更正,这是狗狗。他说的是德语,她听不懂,就一个劲地看着他的嘴。他把嘴张开,让她看了个遍。他问她叫什么名,她听明白了,先说了中文——我叫明靓。他学了半天,还是不会说这两个字。她不知怎么想的,说明就是明天的明,tomorrow。他这下学会了,结果说出来就成了“秃毛”。她当时年纪小,可也知道要美美的,被一个很可爱的男生张口闭口地叫秃毛,她高兴才怪呢!现在想想,颜浩对她还是挺好的,秃毛和黑妞比,难听多了。

  为此,她再也不肯和尼克说话,听得懂也不说,听不懂更不说。第二年,她再来德国,尼克上学去了。尼克好像很聪明,小学就上了一年,直接跳级到中学,十二岁上的大学。德国的专科医生要求至少是博士学位,尼克要不是上学那么早,现在不可能接触到病人。

  难为他还记得她,可是她不想理他,虽然他没长残。

  偏偏尼克还很热情,他上的是夜班,现在下班,主动要求送明靓回家。明靓说不要,他说他刚好可以带她去买点常用药,以后发高烧或者感冒、咳嗽什么的,自己可以先吃点药压一压。这个理由太充分,明靓拒绝不了。他先陪明靓去了趟药店买了药,又去超市买了点吃的,再把明靓送回了公寓。

  一看到熟悉的建筑,尼克笑了:“秃毛,我以后可以经常来看望你吗?”

  明靓婉转地道:“不太方便,我的邻居是个喜欢安静的人。”对不起了,布尼太太。

  “布尼太太吗?”

  明靓眼前飞起一群乌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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