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硬气的?还不都是干的刀尖舔血的买卖,谁比谁了不起?
说不定哪天就死了呢!
为雇主卖命?每每冲在最前?大可不必!
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,人生短暂,用短暂的生命多曰几个娘们,那才是最实在的!
他今日盯稍了秦易许久,不可避免地在胭脂坊外待了好长一段时间。
虽然进不去里面,但他在外面看到了不少浓妆艳抹的娘们。
豪不夸张的说,胭脂坊里的娘们,是他见过最白嫩最水灵的,他只是远远看着,就痒得浑身难受。
只可惜,想要进入胭脂坊,最起码也要花上两吊半!
他哪里有那么多钱?
就是把秦易宰掉,那什么秦琦公子给了赏钱,他也不过勉强能得个两吊半,只够去胭脂坊逍遥一次。
大头全都被刀疤脸和该死的虎子兄弟拿走了!
想要拿得多,除非虎子死了!
不过,这怎么可能呢?
倒不是说虎子武艺高强打遍天下无敌手,他就是个强壮的普通猎户,比自己强不了多少。
说他不可能死,只是他的对手仅仅是一个受了箭伤的文弱书生和两个娘们,他要是和这样的对手打都会死,那才奇怪吧?
说起那两个娘们,猴子不禁舔了舔干裂的嘴唇。
虽然夜太黑,没能看清那两个娘们的脸,但是他玩过太多女人,分辨女人的方式多着呢,看脸是最低级的法子。
他只瞄了那两个娘们的身段一眼,他就知道那两个娘们不是那种庸脂俗粉,定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小姐。
这种娘们的身子软乎着呢,可比那群干活的农妇或者是窑姐儿香多了。
上次他们奉命劫了回赶路的富商一家,其中的一件战利品便是一个细皮嫩肉的小娘子,虽然小娘子长得不算标致,头汤也是刀疤脸喝的。
但他也算有幸喝了第二锅汤,至于那滋味,别提多美了!
要不是刀疤脸为了杀人灭口最后把小娘子处理了,他还真想把那小娘子养着,养得白白胖胖的。
“这一回,大哥没有命令我们杀掉那两个娘们,说不定我可以把她们抓起来,变成自己的东西……”
猴子的鬼祟眼睛滴溜溜转着,他顺着屋檐攀过巷口,准备看看虎子是不是已经把那个书生制服了。
可当他刚攀到巷口时,他那张皱皱巴巴的脸就拧成了一团,因为巷口不仅很安静,而且还传来了一股腥臊的气味。
这种气味他绝不陌生,是血液的味道。
“虎子不会把他们都杀了吧?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安静?”
猴子谨慎地把脑袋抬起,低头看向巷口。
“嘶!”猴子不可避免地倒吸了一口冷气。
他很意外,虽然地上很是阴暗,但借助着微弱的月光,他可以清楚看到地上。
因为地上并不杂乱,除了一滩血迹,并没有其他的东西。
可是,没有东西才是最奇怪的啊!
这滩血迹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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