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 134 章 二更_穿越夫郎有点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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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夫夫俩第一次当爹,新手不讲究,躲着护崽存银,悄声商量了好一会儿,决定今晚就把名字写出来给圆圆抓阄。

  村里不出意外,很多人家一辈子都不挪窝。

  村口第一家还是叶二叔家。

  从蔚县到静河村要些时候,算着快到中午时,叶延就出来频繁张望。

  十二月农闲的时候,村里造纸作坊的旺季。

  许多人不能过来看热闹,他家院里就聚了很多织毛衣的小哥儿小姐儿,等着看城里人“衣锦还乡”。

  刘云今天也没出去,在院子里教人织毛衣。

  她是愿意钻研的性子,该学的针法学过以后,平时闲着也会改动一些花样出来。

  这些云程教得慢,是想留给存银傍身的东西,后来不需要留,也来不及教太多。

  当初还说到农闲时,村里人去府城给云程夫夫俩送作坊跟纸铺的分红时,能顺便带人去学。

  实际来回路远奔波,这就是个期望,难得去府城一趟,没谁学这个技巧,总归现有的花样也够卖。

  反而是刘云自己闲暇时试着织,现在能织出漂亮的动物款毛衣了。

  她家婵姐就有一身小兔子毛衣,上身跟普通毛衣差不读,前面的款式织了个红萝卜出来,后衣领带帽子,在帽子上再织两个兔耳朵,摸着软乎乎的,戴上去就垂下来,婵姐还能伸手去摸摸捏捏,最近最爱穿着这身衣裳满村跑。

  外头给她套了厚棉衣,她也不嫌弃,戴着帽子就要出去炫耀。

  所以云程他们到村时,看见婵姐笑得明媚,跟人说话时,眼底都有细碎的、亮晶晶的光芒时,都有点不敢认。

  刘云迎他们进屋坐,“延哥给小孩启蒙后,院子里热闹,都是些活泼好动的小男娃,带着一起玩。家里条件好以后,我们也没有把她拘在家里,在村里也有小伙伴了,现在性子是要开朗很多。”

  从前瘦瘦小小一根豆芽菜,说话都不利索。

  不结巴,但讲一半就卡壳,有了生词,接不上来。

  难得回来,从叶存山去府城后,叶大就时不时闹一场,今天刘云不敢留他们吃午饭,就是让他们先歇脚。

  叶延去叫自家两位哥哥来,待会儿能帮他们把东西拿回家。

  刘云也给圆圆织了一身兔子毛衣。

  圆圆还下,衣服也织得小,是用更加柔软的兔毛织的。

  都是自家养的兔子,自己梳毛留下的最细软的绒毛,慢慢捻成线。

  兔毛线刘云还准备了一些,说到时给他们带到府城去,等圆圆长大,能再给她织大点的毛衣。

  哪有一回来,屁股都没坐热,就拿她家东西的道理?

  刘云不让他们拒绝,“你们给延哥寄的书,都有数十两银子了。”

  零零散散也有快二十本书寄回来,就算是按照手抄本的价格算,也要几十两。

  更别提捎带回村,还需要联络码头商人,这都要银子的。

  云程就不跟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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