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70章 大学互联网_花开美利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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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170章大学互联网

  格里高利出生在一个普通的美国中产阶级。

  不过作为一个美国人,他与现在的社会却有些格格不入。

  他不喜欢猫王的音乐,也不喜欢那些嬉皮士的游行。他更感兴趣的是半导体和电脑。

  而当他在听说了网络的这个概念之后,他更是对这种据说能够实现互联的网络产生了重大兴趣。

  他是斯坦福大学的一名学生,但是,就算是斯坦福大学,能和格里高利一样了解网络的人,却并不多。

  格里高利是intel和斯坦福大学合作开设的班级所培养出来的学生。他不仅仅知道网络,更需要学习c语言等课程,有时候来上课的,还会是intel的工作人员。而且最近,intel的总部搬到了加州,像格里高利这样的学生,以后就有机会能够来到intel的总部进行参观和学习了。

  格里高利学习很努力,也正是因为如此,在学校开设了“计算机测试中心”的时候,格里高利就报名了。

  这样的测试中心,在连接了inte的三校都有一个。

  每一个这样的测试中心,都有100台计算机,总共是300台。

  测试中心使用的是最低端的家庭版的电脑。这些电脑的主要功能,是用来测试网络性能,毕竟,现在的光纤网络才刚刚铺好。

  如果按照现实角度而言,用传统的铜线,似乎更节约成本。

  但是凯瑟琳的光纤网络,可不仅仅只是为了网络而已,凯瑟琳最想实现的是三网合一。

  有线电视网络、电脑网络还有电话网络。

  首先应该实现的是前面两个网络的联系,而第三个电话网络,可能需要等到80年代——因为这是无线电话网。

  凯瑟琳考虑的是,将移动基站设计在光纤网络之上,但是这样的话,完全就可以在基站的基础上开发一个wifi网络了,但是这样一来……3g网络似乎就没有什么优势了。

  不过,那都是十多年之后的事情了,自己现在已经在提前布局了,再去思考更遥远的事情,那就是好高骛远了。

  格里高利喜欢这个名为“网络”的玩意儿。

  自从第一次玩上了小霸王游戏机,这个只能最最简单的游戏机之后,但是他已经爱上了这些电子产品。

  而在接触到了网络之后,他觉得这个世界上似乎没有比这更好的东西了。

  他在互联网上的昵称,是“不朽的格里高利”。

  事实上,格里高利是想用自己的本名的,但是他想想,觉得给自己一个有趣的头衔,似乎很不错的样子。因为他听说桑德斯给自己的网络昵称,是“大明星”。

  桑德斯是一个很有趣的人,又一次他到学校来和董事会商讨问题,那时候格里高利就看到了这个人,开着豪华的敞篷跑车,完全的大明星的做派。虽然张扬,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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